蓟州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

10.10.2018  00:06

  2018年以来,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重点,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监控管理,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创新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区法律援助中心面向社会公布全区执业律师、法律服务者基本信息和业务特长,以困难群众需求为服务导向,由受援人自行选择承办人员,实现法律援助由“摊派式“转为“自选式”,增强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亲和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跟踪及回访制度。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定期抽取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庭审旁听活动,重点选择疑难复杂、群体性或有针对性的案件,及时了解实际承办案件情况。特殊法律援助案件从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进行不定时跟踪,全面了解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和办案人员的职业操守、服务水平。通过案件质量监督卡、回访、走访等方式,多方面了解相关人员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群众获得感。

  三是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于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卷宗按照“一卷一评”方式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与案件补贴发放挂钩,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每年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卷宗同行评估”活动,对全部法律援助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以案卷归档的规范化推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四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投诉查处机制。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社会监督,在网络、实体平台上公布投诉查处电话,对投诉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承办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