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 永远不能忘记的历史

03.04.2015  19:28

自13世纪中叶正式接受元朝中央政府管辖以来,西藏成为祖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已达700多年。期间,元朝在中央政府设立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其下辖的乌思(前藏)藏(后藏)纳里速古鲁孙(阿里三围)等三路宣慰使司,担负向西藏地方政权传宣中央政令、管理西藏驿站和遇事时指挥驻藏蒙古军队等职责;明朝取消宣政院,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朵甘(昌都)行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阿里)军民元帅府,并通过建立僧俗官员封授制度以加强对西藏军、政、教等事务的管理;清朝在总结元明两代治藏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派出驻藏大臣173人次、136人(实际到任114人)总揽西藏事务,赐封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名号并确立金瓶掣签制度,将西藏地方涉外事务和边境国防的决定权收归中央,规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辖区及权限,明确驻藏大臣直辖区;民国政府设立蒙藏事务局(后改称蒙藏委员会),委派中央驻藏办事长官例行清朝驻藏大臣职权,其后又设立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派出机构,中央政府历届国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性议事机构或历次国民大会,达赖喇嘛、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额尔德尼均派出代表参加,并被选举或委任各种国家公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西藏民主改革以来,阖藏爱国僧俗官民成为国家主人,曾连基本人身权利都没有的百万翻身农奴终于享有参政议政权利,通过自己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管理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事务,不少翻身农奴成了国家公职人员直至走上领导岗位,广大农牧民群众在国家各种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中,生活日渐富足、日子越过越好,幸福的歌声在雪域高原湛蓝的天空久久回荡、余音不绝。

纵观元朝至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施政管理模式,不难看出,其与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的治藏方略和建藏稳藏措施存在明显区别:一是施政理念差距大。封建王朝强调“皇权至上”,新中国尊崇“以人为本”;封建王朝注重维护“政教大业”,新中国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封建王朝实行“本族独尊”歧视异族,新中国坚持“团结进步”荣辱与共。二是目标任务差距大。封建王朝本着“免生事端”原则,注重把西藏“统治”好;新中国紧盯“全面小康”目标,致力把西藏“建设”好。封建王朝把政教领袖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维护西藏地方政权的权威来巩固中央集权;新中国把顺应人民期盼视为天职,通过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事业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三是管理模式差距大。封建王朝讲人治,全凭“大皇帝”个人好恶施政,乐意了就把远在四川的瞻对(今甘孜州新龙县)赏给西藏地方政权治辖,震怒时先后两次褫夺十三世达赖封号;现在国家重法治,奖惩有据、进退依规,只要不违党纪不触国法,干部群众便永远是自由之身。封建王朝派出少量官员治理西藏,虽然大量工作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僧俗官员完成,但僧俗官员的言行举止均有朝庭“礼制”约束,丝毫不敢僭越;现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广大人民群众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能够按照大家的共同意愿,结合西藏实际建设美丽家园。四是实际效益差距大。封建王朝对西藏的态度是管得过来就管,管不过来就听之任之,特别是晚清时期,朝庭腐朽没落、自顾不暇,在西藏的两个部落哲孟雄(锡金)和布鲁克巴(不丹)遭受侵略时无所作为,终致其被列强野蛮掠夺;新中国把西藏问题视为国家核心利益,坚决捍卫各族人民共同利益和合理诉求,在神圣领土受到践踏时,派出人民解放军抵御侵略“以武止武”,赢得了长期和平发展机遇。封建王朝强调维护上层僧俗官员利益,全然漠视弱势群体疾苦,导致民不聊生、哀鸿遍野,百万农奴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呼天不应、叫地不灵;新中国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强大动力,积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着力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使包括百万解放农奴及其子孙在内的西藏各族人民充分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美满生活的充溢叠加、幸福指数的上扬攀升。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百万解放农奴及其子孙后代在尽情享受今天幸福生活的同时,切不可忘记昨天痛彻心扉的苦难记忆。惟有铭记苦难,才知珍惜幸福;惟有追忆过往,方能镜鉴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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