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公证处帮她圆梦

03.06.2016  00:23

  日前,西青公证处受理一起特殊的收养公证,1996年,西青区王稳庄镇某村的王某在回家途中捡到一名女婴,一家人把女婴当做老天赐予的礼物抱回家抚养,双方以父女相称。由于王某文化程度不高,不懂相关法律法规,加之家庭经济困难,故抱养女婴后一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致使女婴一直没有落户,由于没有户口,初中毕业时就因为是“黑姑娘”未参加中考,此后一直在家帮养父料理家务。但随着王某年龄增长,身体大不如前,加之粮食收成不好,家庭困难,女孩为了生计,到处帮人打零工过活,在看到村里有工厂招聘员工,女孩想去报名,但工厂以她没有身份证、没户口对“黑姑娘”拒绝录用。女孩来到公安、民政等部门多方咨询,相关部门虽然同情其遭遇,但落实一个人的户口必须要有确切合法的证据,单身汉王某一下子冒出个二十岁的养女,按有关政策规定光凭当事人的陈述或村民的证明是行不通的。

  近日,女孩几经辗转来到西青公证处寻求帮助,公证员热情接待了女孩,了解情况后,公证处负责人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公证员,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多次深入当地派出所和当事人所在的村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经过多次调查取证,掌握了王某捡养女孩的基本事实。在确定王某与女孩的抚养关系后,公证处依法出具了抚养事实公证书,出具公证书当日,公安派出所也及时为“黑姑娘”办理了落户手续,使她变成了“阳光姑娘”,解决了多年来父女俩的心病。

  一周后,父女俩特地来到西青公证处表示感谢,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把这十几年的问题解决了,说她也如愿以偿地在家附近的工业园区找到了一份工作,工资待遇不错,父女俩的生活总算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