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支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17.04.2017  17:04

为落实中央关于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展要求,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公共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过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内容。

通知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和内容、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及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流程,支持为东疆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内企业提供外贸服务的各类项目建设,包括公共试验检测、公共认证及注册服务、市场营销服务、公共展示、公共信息、公共供应链管理服务等项目,提升示范区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外贸结构不断优化。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配合市商务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及时拨付资金,进一步加快东疆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