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筹集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02.09.2016  15:05

  今年以来,市财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金筹集和拨付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年初预算安排住房保障资金19.1亿元,专项用于公租房建设项目,确保按时偿还公租房建设本息资金。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住房保障资金9.7亿元,比去年增长87.5%。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抓紧项目落地,及时拨付中央下达资金,重点支持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融资91亿元,重点解决保障房公司棚改项目高成本债务。上半年已拨付地方债资金55亿元,切实缓解保障房公司偿债压力,有效降低财务成本。


  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保障房资金管理有效途径,拓展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改购买服务,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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