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伙伴欠货款怎么办 律师: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16.10.2015  09:39

      今晚网讯 (记者 曲彤)两个公司做生意,一方欠另一方百万元货款,这该怎么办?天津德唯律师事务所贾芳律师表示,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是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在商事案件中,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 “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

      2007年,增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新电子”)与津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瑞科技”)开始合作,津瑞科技主要从增新电子处购进电子元器件,数年来,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一直合作愉快。但自2015年1月份开始,津瑞科技便出现拖欠货款现象,直至5月份,累计拖欠货款高达100余万元。为要回货款,增新电子将津瑞科技起诉到法院,以一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对津瑞科技的100余万元财产进行保全。随后,法院将津瑞科技银行账户内100余万元冻结,津瑞科技在得知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主动与增新电子联系,希望尽快达成和解,解封自己公司的账户。最后,两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达成和解,增新电子撤诉,并办理解封手续,津瑞科技于财产解封当日将拖欠款项全部汇入增新电子账户。

      天津德唯律师事务所贾芳律师表示,本案顺速解决的关键是抓住时机,申请了财产保全。在商事案件中,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案子胜诉,即使对方不履行判决义务,也有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且因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大多数情况下,被保全财产一方会主动要求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使申请财产保全一方的应得利益被满足。同时,贾芳律师指出在财产保全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申请人注意。首先,财产保全需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之后再作出是否实施财产保全的裁定,随之根据裁定实施财产保全措施。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在接受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其次,贾芳律师特别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因此当事人在申请中一定要做好准备,提供相当于被保全财产金额的担保物,以便节约时间,快速有效的冻结对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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