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相助有人质疑 朋友圈募捐善意背后亦存疑

02.12.2015  12:58

   天津北方网讯: 近日,一条《花季少女烧伤网上求助》的募捐帖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因为事发滨海,引起了不少新区市民的关注。在触目惊心的烧伤图片背后,有市民解囊相助,也有市民质疑真伪。面对这种爱心募捐,捐还是不捐?

   【案例1】

  朋友圈捐款近8万元救治烧伤少女

  因为不慎引燃酒精桶,16岁少女王江悦全身烧伤面积达65%。最先在朋友圈发起募捐活动的是家住滨海新区的文勇,“我想租个小门脸做生意,在网上看到一条转让信息。去看的时候才知道是王江悦的妈妈为了给孩子治病转让的。”考虑到转让之后就没有了经济来源,文勇最终说服王江悦的妈妈继续经营。

  为帮助募集医疗费,文勇当天就在朋友圈发帖募捐,“下午5点多发的帖子,晚上10点多的时候一共收到了4000多元。”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文勇,他表示爱心人士的捐款还在继续,4个多月筹集到了近8万元,还有2万多元没有到账。“考虑到捐款要公开透明,我直接留的是王江悦妈妈的银行账号。

  市民杨先生看到文勇发出的求助帖时,已经有数个朋友转发,“觉得还是可信的,因为是认识的朋友转发的。”为确保信息真实,杨先生辗转通过发帖朋友要到了收治王江悦的医院地址,把捐款直接交给王江悦的妈妈。

  在市民郑先生个人的一个微信公众号上,救助王江悦的募捐帖被放在了最醒目的位置,“是一个媒体朋友告诉我这件事的,让我通过微信推送募集捐款消息。”对于捐款如何交给王江悦,郑先生说可以转账给他,“全程透明,每一位捐款人的捐款数额我都在朋友圈里定时公布,去送钱的时候我也留了证明。”记者了解到,从11月20日推送消息后,郑先生已经收到了爱心款近17000元。

  因为经济窘迫,全身烧伤达65%的王江悦在住了3天院之后,即办理出院回家保守治疗。一周后因感染又不得不重返医院,重症监护室内,院方三度下达病危通知书。最终,在医院、社会爱心人士和网友的援助下,这个花季女孩被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案例2】

  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募捐起风波

  与王江悦善款筹集之路的“一帆风顺”相比,小霜的筹款过程则一直伴随着网友的质疑声。“2014年3月,我被确诊‘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治疗5个月花费了50多万元,医院明确表示下一步的治疗需准备八九十万元,这天文数字实在不是我们工薪家庭承受得起的,现已无能为力,向社会好心人求助!”以上是今年10月13日在一个论坛上发布的求助帖。

  “其实,在两个月前我们就为救助小霜建了一个群,捐款活动一直持续到现在。”网友小王告诉记者。他和另一名网友小姚都是最早获悉小霜患病消息的,也是网络募捐的主要发起者。网友李女士被一个微信好友拽进了这个为帮助小霜而建的爱心群,“我进群后捐了50元。”但最终李女士又要回了捐款并被踢出了群。一直到现在,李女士还对募捐帖的真伪心存怀疑。

  “我也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局。”李女士说。原来,知道小霜的后续治疗费用缺口还很大时,群里有网友提出可以求助基金会或是慈善机构,这一提议很快得到其他网友响应。随即,有网友在群里要求小霜家人提供身份证件及财产信息等以便在申请救助时提供。

  但这一要求遭到了几名建群网友的拒绝,“光靠发红包或是个人捐款什么时候才能凑够80万元?所以我们就想到找慈善机构帮忙,一位在基金会工作的网友要小霜家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资料,结果不但遭到拒绝还被踢出了群。”李女士说。她还告诉记者,与她一同被群主踢出的,还有几位提议向慈善机构或是媒体寻求帮助的网友。

  群主的行为引起了李女士等网友的怀疑,他们甚至怀疑自己的爱心被利用,更怀疑这是一场别有用心的朋友圈诈捐。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小霜的母亲,她正在北京某医院陪伴女儿,“我们素未谋面我就把个人信息给他?这怎么可能。”小霜的母亲有些激动。原来,拒绝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财产等信息是她本人意愿。

   【说法】

  网络募捐目前仍处法律监管盲区

  伴随网络时代来临,特别是在新媒体、自媒体风行的背景下,网络募捐已悄然走近市民。“摸黑潜行”的网络募捐是否合法?如何规范运行?对于规范募捐行为,以及准备奉献爱心的市民而言,都显得尤为迫切。

  对此,天津天允律师事务所曹辉律师表示,目前,个人直接发起的网络募捐活动还处于法律监管盲区,“发起人应该具备怎样的资质,发起前是否应该注册备案,现在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

  尽管还“无法可依”,但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鼓励公益活动“搭车”互联网已从国家层面开始提倡。2014年,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到要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开展捐赠。而近期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让“无法可依”的网络捐款将“有法可依”。该草案提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公开募捐,募捐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对于接受捐赠的当事人公开信息的做法,曹辉认为还是有必要的,“从捐赠者的角度考虑,会有核实信息真伪的要求。如果当事人公布信息后,发现他人利用自己的信息冒名诈捐,可及时报警维权。

  曹辉还建议爱心人士,网络捐助现在还处于监管空白,为了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不让好事变成负担,最好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通过合法慈善组织运行捐款,让求助者获得最大帮助。

   【分析】

  “网捐热”折射慈善机构信任危机

  有数据统计显示,互联网的普及率已经接近50%,“这相当于全国一半人都会通过网络接收到一些信息,受众面大,是网络捐款在发起后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开发区社会服务志愿者协会会长陈继红说。除了数量迅速增长的网民,网络捐款的高效和便捷也让不少爱心人士乐于参与一些网上发起的募捐活动,“网络传递信息的速度太快了,一条求助信息用不了一天时间就能传遍大江南北,而转账、微信红包等又可以让爱心款在第一时间到达求助人的手中。

  但是,对于网络捐款的前景,陈继红并不看好,“除求助人信息的真伪,网络捐款能否真正帮助求助者解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能募集到多少款项?能彻底帮助求助者解困吗?这些都是网络捐款发起人无法控制的,这种捐款的偶发性和即时性难免会出现杯水车薪的结果——没有真正帮到求助者。

  “一些慈善机构确实传出了负面信息,但是相比民间自发性的救助,慈善机构的救助力量更大,也有着稳定的资金来源。”陈继红说,“慈善机构要解决自身的‘信任危机’,从国家层面上除了要健全法律法规,重点层面还在于事后监管。慈善机构本身也要自律,尤其是善款的处置,要建立起及时、透明的公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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