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养老金玩命挥霍 年轻经理贪污巨款获刑11年

09.07.2015  18:01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就业服务公司的年轻经理突然失踪,与他一起失踪的还有公司的主要账目清单,其所在上级部门向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举报,怀疑其有贪污公款的嫌疑。后这名年轻经理在东北被抓,被以贪污罪提起公诉。

  2013年4月,出生于1984年的张亮(化名)原来工作的企业考虑成立新的就业服务公司,决定让张亮出任新公司的法人代表。成立新公司的主要目的,是要给公司合并前的两家下属企业职工发放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上级单位每个月定期会向张亮下发费用发放明细,以方便其与银行方转账、对账,同时设定了张亮所在的新企业发放养老与医疗保险费用的专用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现。年纪轻轻的张亮轻松出任了新企业的“CEO”,只需定期、足额地将养老与保险费用发放到原单位职工手中就可以。根据检察机关调查核实,2013年5月,张亮第一次拿着专用银行卡到银行进行首次交易转账后没多久,就开始为后来的疯狂敛财铺设条件。几天后,他来到银行将原本应该发放下去的剩余养老金三百余万元转入公司账户,造成公司账面资金正常往来的假象。接着,他自己到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通过“公司账户”做掩护,悄悄地把只能转账不能提现的专用银行卡内的393.5万元打入自己的银行卡中。这笔巨款让张亮的生活发生了巨大转变,他开始频繁出入大港、塘沽等地的娱乐场所,出手极为阔绰。张亮购入两辆进口轿车,并大肆购买各种奢侈品和高档手机、电子产品,还“包养”了一名情人。喜欢垂钓的他,多次飞往全国不同城市参加钓友交流活动,衣食住行全靠公款结算。2014年4月9日张亮外逃。

  接到企业举报后,检察机关立即对张亮所在企业的资金状况以及其本人的银行资金账户流通情况展开调查,从而发现了张亮私吞巨额公款的猫腻。为了能将张亮迅速抓捕归案,大港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制订了有关追逃工作预案。办案组通过认真分析案情,确定已经出逃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活动在长春、辽源、通化等地。专案组前后三次赶赴东北,在东北警方的配合下,将张亮顺利抓捕并押解回津。

  经检察机关查明,自2013年5月至9月,张亮多次将公司用于发放给员工的养老及医疗保险款项共计393.5万元转至其个人账户。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间,张亮从该个人账户中提取现金及消费共计299万元,2014年4月8日张亮注销该账户并于次日外逃。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审判区审理后认定张亮贪污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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