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安排25.6亿元资金支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17.03.2017  16:38
      农业部召开的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上获悉:今年我国将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推广轮作1000万亩,扩大500万亩。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重金属污染区、西南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休耕200万亩,扩大84万亩。目前试点任务已分解到相关省份。

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5.6亿元资金,支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农业部要求各地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根据分解到县的试点任务和相应的补助标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快落实到户,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对此,农业部将以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为平台,推动农业理念创新、技术模式创新、投入产出效益模式创新、补贴机制创新和以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创新。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会上表示,要把试点区打造成政策改革的“试验区”、生产方式变革的“样板区”,探索种地与养地相结合、轮作休耕与粮食供求调节相互动,形成制度并固定下来。

农业部将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完善轮作休耕技术意见,建立省、市、县联系点制度和技术人员包干蹲点制度;开展遥感动态监测和耕地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数据库,跟踪试点区域作物种植和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对轮作休耕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价。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标准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加强建后管护,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

意见》明确了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坚持和把握好的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节水灌溉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整合完善相关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管。鼓励和引导各地探索资金整合、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新机制,统筹使用建设资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是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地方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是多元投资,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意见》分为五个部分15条。第一部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的任务。第二部分,加强规划和资金统筹,形成工作合力。第三部分,规范项目管理,科学推进工程建设。第四部分,增加建设投入,确保质量进度。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支农投入重点。二是积极吸引社会投资,适当安排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区,国家投入力度不减。三是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地方和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