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价格起争执打伤早点摊老板 男子故意伤人获刑

14.10.2015  08:33

   今晚网讯 (记者 郭佳 通讯员 李晶)因为价格问题发生口角,事主张先生和早点摊老板刘某在互相拉扯中,张先生左眼被刘某打伤。近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据介绍,张先生在和平区绵阳道一炸馃子摊与女摊主小翠因价格问题发生口角,在双方相互撕扯的过程中,事主张先生的左眼被小翠的丈夫刘某殴打致伤。张先生报警后,去医院做了螺旋CT,当时感觉问题不大,经民警工作,双方当事人当天以2000元达成和解。
  几日后,螺旋CT结果显示张先生眼眶骨折,于是张先生再次报案。后经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张先生左眼眶壁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左眼部软组织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件被立为刑事案件,刘某被传唤到案。
  后本案由和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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