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出游 如何避免权益受损

11.03.2016  13:49

    你真的懂吗—— 关于不可抗力退团

  每个市民游客在出行前与旅游机构签署的旅游合同中,都会有针对不可抗力的约束。一般来讲,旅游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主要包含自然原因(如海啸、地震等)和社会原因(如战争、动乱等),发生此种情况时我国外交部门会发出暂勿赴某地区的禁令,国家旅游局也会同时转载外交部的禁令,游客可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信息。而游客个人生病、受伤、单位或家庭临时有事等原因显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

  猴年春节前,台湾南部地区发生地震,国台办及国家旅游局并未发布暂勿赴台湾旅游的禁令,本市赴台游组团社仍可正常发团,此时游客方提出退团或旅行社表示不能成团仍属于各自违约。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到底谁赔钱——个人原因退团处理方式

  因游客个人原因退团导致的旅游纠纷时有发生,游客往往认为自己还没有出行,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该把旅游费用全额退还,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旅游活动不仅仅是“吃喝玩乐”行为,更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游客除了注意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更需要注意自己的违约责任。

  当游客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当依据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中约定的解约方式来处理。距离出行时间越近,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比例越高,旅行社的实际业务损失也更高,因此游客如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团,应尽早通知旅行社并办理退团手续,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谁占便宜谁吃亏——市民应远离免费游

  春节过后,作为相对的旅游淡季,低价游可能会出现回升趋势,天津市旅游质监所提示市民及游客,低价游不仅导致旅游质量大打折扣,还常常存在旅游安全隐患和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虽然低价的目的不同、原因有很多,但低价必然导致低质服务。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注意旅行社的资质和旅游产品的品质,不要被“赠送”、“低价”等宣传噱头迷惑,应合理估算产品成本,衡量旅行社的标价是否合理。如果接近或低于成本价,又没有特殊原因,要谨慎选择,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当下,还有个别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提供的所谓“回馈客户,优惠旅游”也需谨慎。目前个别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为推销其产品,通过以低价旅游甚至免费旅游为噱头,来达到促销其保险产品的目的。

  建议广大市民游客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的低价游、免费游基本上只能通过购物或者自费项目来填平成本获得利润,期间如果游客不配合就会发生变相强迫或者强迫购物的现象。

  而且这类公司往往会选择外地旅行社甚至是一些“黑社”,不提供游客个人旅游合同和收费发票,一旦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游客手中并无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想要维权存在很大困难。

  省事还是费事——关于“分时度假”公司的猫腻

  近年来,本市及全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一些打着“分时度假、旅游咨询”旗号的公司,其名称类似“美四季”、“寰宇假期”、“蓝海假日”等,但并非真正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公司。所谓“分时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间客房或一套旅游公寓,将其使用权分成若干个周次,按10年至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会员获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然而不少游客反映,缴纳了高额的会费后,想要预订会员酒店时会遇到种种障碍,难以真正成行。

  “分时度假”源自国外,比较适合外国游客休闲型的度假方式,也就是能在一个酒店、一个景区或城市待上一星期的那种。大部分国内游客还没有在一个旅游目的地待一个星期不到处跑的旅游习惯,国外的分时度假基本上是一种准俱乐部形式的,采用一定范围之内的对等交换模式,对于房屋产权或酒店客房使用权的一种共享。

  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市民游客,目前提供所谓“分时度假”类服务的企业名称大多为“某某旅游咨询公司”、“某某酒店管理公司”等,并不在旅游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同时“分时度假”方式其实也限制了购买者的很多选择。分时度假公司提供的酒店,有些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游客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交通又不方便的话,游览就成了很大的问题。建议消费者如有旅游的需求,尽量选择正式注册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游览项目(包括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是否转团、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以便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