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财政支持政策

07.06.2018  09:17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促进我市利用外资转型升级,日前,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在我市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从开办、租房、奖励、提升能级、股权整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资金补助办法。
  去年底,市商务委会同我市12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发布了《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若干规定》,从出入境、人才引进、外汇、通关便利等几方面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提出了具体的鼓励政策。此次《办法》的出台,使《规定》中总部财政支持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势必会激发外国投资者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的热情,加快在津设立地区总部的步伐,进而促进我市利用外资工作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使总部经济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