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专项巡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06.01.2015  20:52

1月6日起,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将组织该市今年第一轮落实主体责任专项巡察,对市发改委、住建委、水务局、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5个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该市特别提出,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可根据需要适当向前追溯责任。

该市组建5个专项巡察工作组,巡察组将运用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查看账目、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了解被巡察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责任情况,听取被巡察部门干部群众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专项巡察组将严格执行“三天一报告”制度,各组的工作进度、原始的谈话记录、复制的文件材料、举报的受理情况等每隔三天要报告一次,做到巡察情况及时反馈,巡察事项及时移交。(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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