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外地人赴台可在津办证

02.07.2015  17:56

      读者王先生:我是在津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员,想去台湾旅游,不知能否在天津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介绍,目前,外地户籍人士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在本市办理赴台有关证件。
      在本市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士;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他们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这三类外地人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就业人员需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学生则要提供学校的在学证明。其亲属应提供有关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
      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60周岁(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这两类人也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非本市户籍人员不符合前款条件,但在本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仅可在本市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办理再次赴台签注。
      上述人员均不包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记者 解金钊 通讯员 刘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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