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现场”监测“不接触”执法

27.03.2020  09:31

  日前,市生态环境部门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充分利用遥感检测、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测、“不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为优化减少执法频次,建立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对环境保护“领跑者”,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总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除信访举报调查等特殊情况外,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同时,统筹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已纳入区级季度抽检名单的,市级不再安排现场执法检查,确有必要检查的,同步开展、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