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被扣驾照仍酒驾 被罚2800元行政拘留20天

21.01.2015  10:51

   今晚网讯 (渤海早报记者 冯琳 通讯员 焦轩 滕飞 费璐)临近春节市民聚会增多,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遏制酒驾“抬头”态势。一男子去年因酒驾被处罚,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今年又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日前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月16日20时,交警红旗路大队交警在夜检行动中,发现一辆沿密云路由南向北行驶的灰色起亚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当该车行至密云路黄河道交口时,交警赵炜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人刘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9.3毫克,进一步查询,刘某去年7月底就因酒驾被查处,驾驶证在暂扣期间。交管部门依法对刘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及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20天处罚,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红旗路大队交警介绍,近期查获的酒驾增多,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岁末年初聚会增多,有的驾驶人午餐时饮酒,以为下午下班时酒劲就过去了,或是驾驶人晚餐时少量饮酒,自以为不会影响安全驾驶,或是夜饮晨驾因“隔夜酒”被交警查获。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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