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枪械武器 家中私藏枪支:年轻男子被判刑罚

12.02.2015  16:44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年轻男子酷爱枪械、武器,在家中私藏枪支,结果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该被告人张某判处刑罚。

30岁的本市男子张某家住本市河东区,无固定工作,自幼酷爱枪械、武器等,2006年12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4年8月,公安机关到张某所住平房检查时,查获枪形物4支、枪形物零件11件及弹形物25发,在张某驾驶的汽车内查获枪形物1支。张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查获的枪形物有4支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1件枪形物零件均为枪支零部件,25发弹形物均为制式12号猎枪弹。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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