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

25.12.2017  09:36

  经市政府批准,12月20日,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2月21日18时起启动Ⅲ级响应措施。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2月24日8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东丽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
12月20日下午,东丽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