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天价”当用“重典”

10.05.2016  16:37

      继一系列“天价”事件后,桂林不久前再出轰动舆论的“天价鱼”事件,吃一条娃娃鱼,总价5000元。涉事商家肆无忌惮地一再以“天价”欺客宰客,不断挑战大众神经,成为热点。

  纵观此类事件,可看到多个相似点。一是多发生在旅游地,针对的多是“去而难返”的“一次性”外地游客;二是商家往往并非一次行为,在屡屡得手后便恣意横行、贪婪无度;三是即便曾被投诉和查处,也都没令其心痛、肉痛;四是这些商家本应最惧怕的当地执法部门和人员,对这种“天价”行为往往或查处不力,或偏袒纵容,实行所谓“地方保护主义”。

  如何根绝此类野蛮宰客行为?据媒体报道,曾多次出现此等乱象的海南省,当地有关部门采取“你敢欺客宰客,就让你倾家荡产”的做法,目前收到明显成效,游客投诉大幅减少。对于“天价鱼”事件,桂林市有关部门对涉事餐馆做出罚款5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起到了管理和震慑作用。

  针对“天价”行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当地有关部门依法用“重典”罚“疼”黑心商家。你不是非法牟取暴利吗?你不是企图不当暴富吗?那就让你受到严肃处置,外加声名狼藉,再难重操旧业,看你还敢以身试法、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