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拴着店外散养 养猴子当宠物这事不能太任性

16.03.2015  19:02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郝颖  现如今人们养宠物也是标新立异,有人养猫,有人养狗,竟然还有人养猴。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猴子属于灵长类生物,至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不得饲养。

  昨天上午,在天津站后广场一家店外,记者发现有只猴子被铁链拴着,周围地面上黑漆漆的,还散落着瓜子皮。小家伙个头不大,身长也就50厘米左右,通体金黄色的毛发。这里紧挨着地铁出站口,南来北往的旅客常从此经过,很多看到猴子都会上前逗弄一番。

  在现场,记者看到有人把手里的烧饼扔给猴子,还有人在它面前倒了一些瓜子,围观的人们纷纷掏出手机拍照或录像。其中,有个小伙子为了拍到猴子的正面照,还用脚轻轻地踹了它的头一下,没想到刚刚还乖巧的小家伙立刻放下手中食物,龇牙咧嘴地冲着众人喊叫,吓得大家赶紧后退。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猴子的主人就在附近一家食品店工作,她说:“这只猴子是从小养的,养三年多了。”平时,小猴子常被拴在店外放风,猴子的主人也坦言并未办理什么驯养许可证。

  除此之外,每天上下班路过富民路的刘师傅,也曾发现一家汽车修理店里养着两只猴子。“猴子挺好看,只不过凑近了一闻,也臭着呢。”昨天,记者来到了刘师傅口中的那家汽车修理店,在店里店外并没有看到猴子。不过,店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如今天还是冷,猴子放家里养了,等天暖和了再接过来。他还告诉记者,他们一共养了4只猴子,有一只养了10多年,没有办理相关驯养许可证。

  从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记者了解到,猴子属于灵长类生物,至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不得饲养。该部门工作人员还表示,要想获得这个证,必须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尤其是动物防疫工作也很重要。而对于这两处个人均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私自饲养猴子的情况,这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会通知森林公安前往现场核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按规定把它们送往位于静海的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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