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主任张爱国带队深入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08.12.2017  15:28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津安生〔2017〕25号)要求,落实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市商务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12月2日—5日,市商务委主任张爱国率领副主任刘东水、李宏、刘福强,以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深入天津轻纺城(河东店)及河东区平河装饰城,河西区体北菜市场、体北综合市场和银河国际购物中心,河北区天津窗帘城、南开区南开五金城、红桥区登发装饰城和大胡同商贸城等商贸企业现场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河北区政协副主席田强、河西区副区长刘惠杰、红桥区副区长王晓亮,以及有关区商务、安监、消防等部门及街道负责同志参加了各自属地单位的督导活动。   每到一地,督导组都认真查看消防泵房、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和疏散通道维护、安全用电管理等情况,特别是卖场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维护、安全用电管理等都进行了详细查看,并就安全管理工作向卖场负责人提问,督促企业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做好卖场安全巡查管理,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在检查督导中,张爱国针对发现的违规现象和安全隐患,提出了十项具体要求:一是坚决杜绝卖场内商户摊位外溢和侵占疏散通道现象;二是严禁入驻商户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或在卖场内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三是卖场内灭火器配备数量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四是卖场内疏散通道必须随时保持通畅;五是消防控制室主机出现的火警故障点必须马上排除并在值班记录中记载;六是卖场内严禁商户私自搭建隔层改动结构,不能影响烟感及喷淋系统功能;七是严禁任何人在卖场内违规吸烟;八是消防泵房必须按照规范设计安装双电源供电系统;九是消防泵房内严禁堆放杂物;十是强化安全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管理意识。
  有关区商务、安监、消防等部门及街道负责同志以及被督导企业均表示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