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和一中院2015年度绩效考评再获优秀

12.04.2016  17:56

        近日,市考评办召开了全市党群部门绩效工作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全市绩效管理工作考评情况。经过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过程评估等综合考评,天津高院和一中院再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取得优异成绩。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作出批示:“高院和一中院在全市2015年度绩效考评中又一次被评为优秀等次。这是市委、政法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有力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们工作做得还很不够,要针对考评中的问题,补齐短板,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对下指导等方面全面找差距,争取今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4年以来,天津高院和一中院坚持落实市委绩效考评工作,大力推进绩效管理从机关部门到全院全岗延伸: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全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将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司法标准化等十项重要司法课题纳入天津市委绩效指标体系。除考评重点工作外,高院还明确了50项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实现与业务指标的紧密结合。一中院坚持指标构建全面覆盖与重点突出相结合,既区别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工作的差异,又注意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指标有针对、有指向、可执行、重实效。二是坚持压力传达。高院建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领导机构,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全院参与,形成由一个机关部门串联全院部门,压力纵横传导的绩效管理工作责任体系。一中院强化过程管理,形成月自查、季自评、半年接受过程评估的自我约束制度,由政治部主任亲自带队,考评工作办公室成员参加,逐个部门检查。三是坚持全员联动。高院建立联络员制度,5名自身建设联络员和各部门业务工作联络员勇担压力、全面负责、全程跟踪,与院绩效办形成了三级有效联动。一中院坚持奖惩分明,责任落地,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到干部管理中,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在全院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其中,天津高院通过打造任务分解、压力共担、责任传递、形成合力的工作局面,成绩效果突出,经验做法被市委组织部专题登载,并作为政法系统唯一典型在全市宣传。

安徽合肥蜀山区组建社区消防志愿服务队
天津消防网讯 “我志愿成为一名消防志愿者,帮助他人,消防网
新疆克拉玛依市消防员招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
天津消防网讯 新疆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积极借助媒体力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