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破解执行难 83名老赖被惩戒(图)

29.07.2015  20:08

  今晚网讯 不能出境、不能旅游、不能贷款、不能高消费……如今,“老赖”寸步难行,想当“老赖”,也越来越行不通了。据了解,今年以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惩罚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3人次,其中自然人50名,法人或其他组织33个。

  为了做好执行工作,二中院多措并举,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首先,为规范执行行为,建立公正、公开、廉洁、高效、透明、有序的执行工作机制,二中院出台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程》,规定了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程序,包括执行准备、执行财产调查、执行财产控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涉诉财产处置、执行实施结案等,并对各程序作出了严格限定,让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规范一目了然。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我院出台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工作指引(试行)》,这是全市法院唯一以院文件形式下发的关于执行实施工作的细化准则,内容囊括了财产的调查与控制、非金钱债权的执行、财产的处置与发还、解除财产控制与执行结案、信用惩戒与司法移送等执行实施的所有环节,特别是严格规定了执行各环节时间节点的期限管理和入卷制度,防止消极执行现象发生,切实做到工作留痕。

  其次,面对收案数量翻倍增长,执行人手不足的局面,二中院调整合议庭功能设置与人员配置,设立专门合议庭负责委托执行、委托调查、委托送达案件,刑事财产刑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成立续封组,由专人专门负责全庭需要续查封事项;要求各执行员建立工作台帐,在办案件相关事项务必予以记录,特别是对财产处置、续查封日期等风险点要严格把控,分清事项轻重缓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庭领导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加强对执行员的管理,对于信访投诉反映执行员违反相关工作要求的,专门进行登记,并将核查后的情况及时答复信访投诉人。反映属实的,执行员经书面督促仍不落实要求的,由庭长决定换人执行,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和竞争性晋职晋级资格。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执行效率,二中院还建立了被执行人告知制度。原来在执行案件中,只是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简单告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导致有的被执行人以不知道相关义务为由而拒绝配合执行或者提出异议。为此,我院建立了被执行人告知制度,专门制作了模板文书,详细载明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需知的各项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财产的义务、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义务、配合执行的义务、承担信用损失的义务等,使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中掌握主动权。此外,我院正在筹划建立申请执行人告知制度,主要在对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

  第三,加强财产处置力度,充分保障胜诉方权益。开展反复续查封案件集中清理活动,明确当事人、查封日期、查封物所在地、查封物处置不能原因等事项,详细制定每一个案件下一步工作计划;对于轮候查封的案件,区分情况,积极与首封法院进行联系,尽快就查封物处置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二中院首次查封的案件,设定期限推进财产处置程序,加强执行力度和进度。为了保证处置财产拍卖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实现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去年6月18日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8月8日,正式启动借助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还专门针对不同客户,重点推介不同类型拍品,举办拍卖专场,提高成交率。截至目前,我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涉案资产28件,成交金额4。03亿元,成交率达到60。8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77。43万元,其中单笔拍卖最高成交价格为2。3亿,取得了显著成绩。

  第四,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强力震慑失信“老赖”。二中院还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常态化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助力破解“执行难”。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调解结案不自动履行、经调查发现财产以及经传唤不到庭等情况,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每季度对案件进行一次梳理,确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充分利用我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分批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舆论压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截止目前,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3人次,其中自然人50名,法人或其他组织33个。

  上述系列措施得力,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了胜诉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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