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集中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

08.03.2018  14:34

天津消防网讯 为严厉打击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提高消防产品质量,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决定从3月5日至3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

抽查方式和工作程序:直接在微型消防站的配置器材库内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尚未使用的配置器材,核实强制认证证书,确认符合市场准入要求后开展抽样;按照《2018年度“3•15”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方案》要求抽封样,填写《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并将送检样品以支队为单位直接寄送至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监督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应清查同批次装备产品的数量及流向并指导使用单位立即停用,依法通报认证机构及同级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追究生产企业质量责任。

工作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力争通过专项监督抽查,切实推动提高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质量水平,为微型站更好的发挥作用奠定基础。每个支队需按方案要求抽样送检6类消防装备,每类装备抽样选择同一批次的4件样品,其中2件寄送检验中心,2件由各支队自行暂为保管以备复检复查。同时,各支队要指导社区、单位在消防产品采购时落实市场准入资格审查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未依法经强制性认证或经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各地要积极开展消防产品科普活动,警示社会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危害,普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识别方法,发动社会各界通过“96119”举报身边的不合格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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