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雾期“时间窗” 合理疏导船舶——天津海事局交管中心积极应对连续大雾天气

05.01.2016  18:54

自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4日,天津港大雾天气频发,因能见度不良暂停船舶航行动态7次,累计约96小时,能见度最低时不足200米,4日早上8点50分因能见度不良再次封航。大雾频发对天津港口水域船舶航行安全造成较大影响,锚地船舶数量最多时达到205艘次。为减少对港口生产的影响,天津海事局交管中心积极应对,研究摸索雾期通航规律,抓住“时间窗”,合理组织船舶交通流,最大限度缓解港内交通压力。

在大雾袭来期间,交管中心严格落实大雾预警防范措施,通过采取跟踪天气变化趋势、发布大雾信息、加强锚泊秩序管理、提前预控交通流、加强重点船舶监控、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全力做好大雾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雾期,一旦满足开航条件,交管中心便第一时间有序疏导压港船舶,充分发挥复式航道优势,大船小船分流,“双进双出”提升通航效率。同时,根据不同港区、不同船舶特情,实行差异化疏港措施,优先安排国际邮轮、客轮、核心集装箱班轮、大型散矿船等重点船舶进港,实现疏港最优化。

据悉,2015年12月25日1750时视线好转,交管中心抓住时间窗及时疏港,7个小时内,交管中心共安排60艘船进港,比正常船舶通行量增加71.4%。12月26日凌晨0118时,大雾突袭天津港,能见度瞬间降到200米以下,再次封航。而此时在北港池及航道上共有9艘船舶在航,情况危急,交管中心快速反应,及时向各在航船了解相关情况,发布安全提示信息,协调船舶选择安全水域有序锚泊,并密切关注潮、流、能见度变化情况,严密监控,确保锚泊安全;在能见度好转后第一时间协调船舶起锚靠泊,确保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大雾期间,交管中心利用甚高频、微博、微信共发布安全提示信息250余次;利用恶劣气象间隙并在气象好转后主动采取交通疏导措施,共疏导船舶1169艘次,其中国际客(邮)轮12艘次,30万吨级油轮2艘次,集装箱核心班轮48艘次,大型散货船33艘次,以实际行动服务了滨海新区航运经济发展及自贸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