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补助资金专项审核结果的公示

17.08.2017  21:54
  根据《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第二批内贸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商务内贸综〔2017〕19号)的要求,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专项审核。现将资金专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自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市商务委电商处 张波
  电  话:58665753    传  真:58665953

  附件: 2017年度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补助资金拟支持明细表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