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天津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揭晓  我院10项课题获准立项 

30.09.2016  18:45

     2016年度天津市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结果发布,我院10项课题获准立项(立项课题名单附后),申报立项率为47.62%,共获课题资助3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5项、青年项目1项、委托项目1项。

  为提高我院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中标率,本年度我院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严格按照我院《关于国家和市社科规划课题、院级课题申报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试行)》(社科院字[2011]第9号)要求进行。具体流程为:申报人按照相关论证要求提出课题论证并在本部门报告;部门内进行研讨,提出完善、修改意见;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申报意见后,科研处组织相关学科组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进一步完善、修改意见;申报人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再次修改完善论证活页后,正式填报相关申报材料;科研处审核后报送天津市社科规划办。从而保证了我院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论证质量,申报立项率保持较高水平。

  按照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2016年度立项项目的完成时间要求为,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在2年内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的应在1年内完成。最终成果形式文字要求:专著一般不少于10万字。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3万字,同时需在同期的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系列论文一般3-5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2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的不得少于3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均须署名“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字样,并注明项目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