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部署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小官大贪”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

01.11.2016  23:04

  10月31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集中惩治和预防“小官大贪”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院党组工作要求,坚决严惩“小官大贪”职务犯罪开展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要深刻领会专项惩治和预防“小官大贪”职务犯罪的重要政治意义,以实际办案工作成效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案件,立案侦查基层人员职务犯罪159人,涉及土地拆迁、农村基层组织、街道办事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为整改落实中央巡视组第一次巡视天津时指出的重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全力以赴抓好惩治和预防“小官大贪”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五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院要成立专门工作组,主动向同级人大、党委汇报,为开展专项工作做好充分保障。二是强化执法办案,以开展专项工作为契机,在全市形成办案规模效应。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成立专项工作巡查小组,加大案件指导和督办力度,督促规范司法,加强办案安全。四是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纪检监察、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五是强化综合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加大宣传、警示教育、专项调查等工作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小官大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