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天津市建设领域新申领执法证人员专业法考试顺利完成

10.12.2016  01:01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市法制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有关工作要求,在委领导的关心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建交委组织全市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热、燃气、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开展了2016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现各项任务已圆满完成。

本次培训考试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全市开展考试报名。印发了《关于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专业法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要求各区相关执法部门认真组织本单位报名工作。制定了《2016年天津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换证工作方案》,明确考试组织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本次考试共有全市57家单位报名参加,涉及参考人员286人,其中,建设管理170人、供热管理53人、燃气管理38人、风景名胜区管理25人。建立了较为详细的拟申领执法证人员信息数据库。

二是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围绕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法律知识特点,汇总梳理了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近50部、240多条重点专业法规进行强化,组织编制了《城建专业法培训资料汇编》培训教材。建立了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题库,在培训教材中增加了大量的练习题,有针对性的辅导广大执法人员结合实际、领会法条、深入学习,受到了普遍欢迎。

三是严格规范实施考试。印发了《2016年天津市城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考纪要求和考试信息,严格按照间隔设座和随机设置考号的原则,编制了《考号汇总表》和准考证模板,要求参考人员严格对号入座并携带有效证件。本次考试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分别涉及建设管理、供热管理、燃气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四类考试内容,广大参考人员认真遵守考场纪律,考场秩序良好。经考试和补考两轮,最终汇总本次专业法考试累计通过人数达到280人,考试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申领执法证件。

通过专业法培训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申领执法证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加深了对专业法知识的理解和实践工作水平。有关人员通过公共法考试获得执法证后,将进一步充实各区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促进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