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爆胎 妻死夫伤:事故后未正确处理酿成悲剧

10.10.2015  14:54

   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李某、吴某某驾车在高速路行驶时,发生爆胎,二人没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酿成一死一重伤的悲剧。

  3月18日18时12分,被害人李某与丈夫吴某某驾车沿京哈高速公路行驶至77.1公里处时,因车右后轮爆胎,车辆在撞击护栏后,停滞在高速快车道内。发生事故后李某、吴某某二人并未及时在车后方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反而多次往返于应急车道与车辆之间,以取回车辆上的财物。18时38分,被告人王某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行至该处,未及时发现事故车辆,导致其驾驶的车辆侧翻,将站在事故车辆旁边的李某、吴某某撞飞,导致李某当场死亡,吴某某受重伤。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至宝坻区人民法院,但如果被害人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及时竖立警示标志,或站在高速公路以外等候交警部门处理现场,事故可能就不会发生。

  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高速路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竖立警示标志,并在第一时间报警,且需站在安全区域等候专业人员到场处理事故,避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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