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14.09.2016  11:10
中共中央决定: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 总工会
来源: www.ftutj.cn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