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在全市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26.03.2015  12:46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5-03-26   
   
   
   
  “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鼓励促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了法治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作用,对于改善我市创新环境、凝聚创新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鼓励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在全市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决定》明确了为什么要改革创新、如何进行改革创新、重点在哪些方面改革创新、怎样保障改革创新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全市上下抢抓迭加机遇,勇趟改革深水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坚定决心。”大家纷纷表示,以地方性法规为改革创新护航,将进一步凝聚改革创新共识,为改革创新注入强大动力,充分调动起社会各界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本市创新高地。《决定》出台后,滨海高新区广大干部职工迅速进行了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决定》中明确,要发挥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区域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方面的作用,及时总结其改革创新的经验,依法在全市范围推广,这既是激励,更是使命。滨海高新区作为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要认真落实《决定》要求,通过建设四大高端产业集群和五大产业创新平台,对全市产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继续推动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滨海新区新一轮开发开放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南开大学的“闯先生”创新型孵化器,面向大众和草根创业,通过线上线下服务,让高校学生不出校门就能找伙伴、找政策、找空间、找资金、找经验。“《决定》的出台,不仅对于全市宏观创新创业环境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也对我们‘闯先生’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更加有利于我们为大学生提供政策服务和政策讲解。”“闯先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开迪说,“当前,我们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我们一定会按照《决定》的要求,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努力打造成为优秀的创新型孵化器团队。我们坚信天津的创新创业环境会越来越好,我们‘闯先生’的发展也会越来越好。


  “改革创新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探索,社会利益关系越复杂,改革创新的难度也越大,创新失败的可能性就越高。但畏惧改革创新,则会使社会固步自封,失去积极向上的活力和动力。现代社会条件下的改革创新,需要宽容的政策导向。”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认为,在此背景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将成为促进社会发展所必需的价值理念与共识。此次《决定》在明确改革创新决策程序和评估机制的同时,对“宽容失败”进行了法规性确认,为改革创新的决策者提供了“担保”,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本市的全面深化改革及激发社会活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