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本市CPI同比上涨2.0%

11.11.2017  08:58

  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调查数据显示,10月份本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食品价格上涨1.8%,非食品价格上涨2.0%;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价格上涨2.7%。1—10月份,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2%。

  从同比看,10月份CPI涨幅较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同比由降转升,上涨1.8%。

  构成CPI的八大类价格同比“七涨一降”。其中,医疗保健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食品烟酒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衣着类及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9.3%、4.4%、1.8%、1.7%、1.2%、0.6%和0.5%;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5%。

  10月份本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1%,其主要原因是受部分服务价格下降影响。服务项目价格下降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2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上涨0.1%,涨幅与上月持平。工业品价格上涨0.4%,连续三个月呈现上涨态势,汽油、柴油、板材、袜子价格环比上涨幅度超过3.0%,婴幼服装、女士内衣、化妆器具、管材价格环比上涨幅度超过2.0%。

11月份津城CPI同比上涨1.8%
  11月份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8%,涨幅比上月回落0.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