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天津CPI同比上涨1.5%

21.05.2018  14:39
  4月份天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5%,非食品价格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1.2%。1-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8%。
  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2%。其中,食品价格下降2.4%,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5%,服务价格上涨0.1%。
  4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63个百分点。其中,鸡蛋价格上涨21.6%,羊肉价格上涨13.6%,鲜菜价格上涨9.2%,鲜瓜果价格上涨5.4%,以上四类合计影响CPI 上涨约0.4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3.5%,影响CPI下降约0.18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4月份天津CPI环比继续下降,主要是由于肉禽菜果等鲜活食品价格继续呈季节性回落,影响食品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2.4%。其中,鲜菜、虾蟹、猪肉和鲜瓜果价格环比分别下降8.4%、6.6%、6.0%和1.8%,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3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