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营改增”惠及纳税人 2016年共减税34.91亿元

04.02.2017  17:35

            云南省国税工作会议1月23日在昆明召开,会上晒出了“营改增”成绩单:截至2016年末全省试点纳税人达46.52万户,总体减税34.91亿元,减税面达98.65%。

  2016年5月,“营改增”在云南省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云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学介绍,去年5月份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啃下了征管准备难、纳税人适应难等一个个“硬骨头”,取得了“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改进好”四大战役的胜利。截至2016年末,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6.52万户,全年入库“营改增”增值税收入228.86亿元,其中四大行业154.05亿元、“3+7”行业74.81亿元。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34.91亿元,减税面达到98.65%。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是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张树学表示,全省国税系统将认真总结、系统分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综合情况,继续做好政策效应和税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辅导,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营改增”政策业务的宣传解释,认真倾听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用好政策。

  此外,张树学介绍,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还将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围绕缩短办税时间、简并涉税资料报表等内容,着力解决纳税人的“堵点”和“难点”,积极打造云南国税便捷办税新品牌。

  据悉,2016年云南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710.4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增收62.1亿元,同比增长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