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津人才今起可办“绿卡” 按人才类型分“A卡”“B卡” 持卡可享多项便利化服务

01.06.2015  12:31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5-06-01   
   
   
   
  发放范围

  A卡    主要面向六大领域,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12类高层次人才


  B卡    主要面向非本市户籍拟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可办事项


  A卡        调入关系接转、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本人及家属落户、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社保卡等15项服务事项


  B卡            关系接转、本人及家属落户、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大学生创业培训等7项服务事项


  申请方式


  按相应人才绿卡使用手册明确的要件准备齐全后提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或本人登录“天天问津”网站(www.ttwj.gov.cn),在线填报并提交《引进人才绿卡基本情况登记表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自6月1日起,实施引进人才“绿卡”制度,向来津的人才分别发放人才“绿卡”“A卡”和“B卡”,为持有“绿卡”的人才在办理引进手续和在津生活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便利化服务。


  “A卡”面向六大领域人才


  持卡可办15项服务事项


  “A卡”主要面向六大领域的人才发放:航空航天、生物技术、新型信息与网络、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高效设施农业、绿色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等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教育、卫生、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领域的优秀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授权发明专利,本人或率团队来本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能够提升本市在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各类紧缺人才。


  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12类高层次人才可申领“A卡”: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和省级“千人计划”人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人选及列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的人选;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专家等国家级或省部级称号的专家;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的(科学技术奖、社科奖、专利奖、新闻出版奖、文化艺术奖等)专家;担任过国家和省部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单项主持人)、工程项目、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职务的专家;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等重大比赛中的冠军及其主教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来津前在世界五百强企业、国内五百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来津后在本市百强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在本市“千企万人”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申请积分落户已取得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的高级技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来津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来津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到位率80%)的海内外投资(合伙)人;用人单位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用人单位提出的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或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持有“A卡”的人才可办理15项服务事项:调入关系接转、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本人及家属落户、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社保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办理医疗保健证、出入境证件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摇号或竞价、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周转房申请、高层次人才科研及教学用品进境免税核准证明、天津市引才专项资金申请、进境携运物品(高层次人才以携运方式进境科研及教学用品的验放、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物品审批)。


  “B卡”面向两类青年优秀人才


  持卡可办7项服务事项


  “B卡”主要面向非本市户籍拟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其中以调动方式来津工作、个人创业或留学回国人员可到市人力社保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申领;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到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时一并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