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落地

16.04.2016  09:32

2015年以来,天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密切关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动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跟进投入,用“四好”助推项目落地。

一是多方协作,建好制度体系。 市财政局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制度建设。目前已出台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明确适用范围和操作方式,强化资金运作和项目监管。制定了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项目前期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定了推广运用PPP模式标准化操作规程,加强项目申报、筛选、论证、采购、合同管理、监管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保障PPP项目过程规范、实施有效。

二是统筹规划,做好项目储备。 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高起点规划储备PPP优质项目,建立了多层次、多维度、全覆盖的市与区县项目库,并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推介,为各方搭建合作平台。去年我市成功举办PPP项目推介会,涉及5大领域57个试点项目,并全部纳入储备库。同时,从中筛选了建委、滨海新区、静海区等5个单位的13个项目给予前期工作专项资金补助,专项用于补助开展项目规划编制、评价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合同文本拟定等工作。

三是以点带面,抓好存量项目。 我市把存量项目实施作为推广运用规范PPP模式、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的重要抓手。同时,计划综合利用公开招投标和磋商性谈判方式,按照实际中标价格通过谈判方式调整特许经营协议,对政府批复生效的协议,将所列财政支出责任列入今后年度预算安排。今后,我市将挑选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进行PPP化转,积极探索减债降风险新模式。

四是示范引领,树好典型案例。 加快推进纳入我市首批示范名单的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已完成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工作,正在抓紧组织开展方案细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估,通过发挥示范项目样板效应,积极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形成更多有代表性、规范性、创新性的典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