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有关部门合力解决一起违规使用燃煤小锅炉进行经营问题

07.08.2015  13:33

7月27日接到群众投诉,位于河东区常州道的兴隆馒头房使用燃煤小锅炉进行经营活动,不但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而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当日,河东区常州道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到现场进行查处。经现场检查发现,兴隆馒头房正在使用燃煤小锅炉进行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馒头房经营者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宣传相关政策规定,讲清使用燃煤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燃煤小锅炉,三日内拆除燃煤设施。该馒头房经营者表示一定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立即改正自身违规行为,合理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7月30日,常州道街、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再次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该馒头房的燃煤小锅炉已拆除,地面堆放的散煤已清运,顺利解决了一起违规使用燃煤小锅炉进行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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