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确三类区域将重点规划建设地下管廊
10.05.2017 01:42
本文来源: 建设厅
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南京的三类区域将重点规划建设地下管廊。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把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照明和公共视频监控等公共设施管线集于一体,在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间建造一个公共隧道。
《办法》提出,南京市三类区域应当重点规划建设地下管廊。首先是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其次是城市高密度开发区域,以及管线需求较大的区域;最后是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应当根据功能需求,规划以干线、支线管廊为主的管廊建设;老城区应当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棚户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要求,统筹规划、逐步推进管廊建设。管廊建设需穿(跨)越或者利用城市道路及公路、人防设施、河道及堤防设施,或者涉及消防安全、树木、文物古迹遗存等保护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在规划建设上,管廊建设应当按照管廊专项规划推进,与当年年度城市道路的建设计划相协调,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各管线单位应当结合当年年度道路建设计划配合道路内管廊的建设,同步入廊。已建设管廊且在廊内已预留管线位置的区域,预留管线应当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既有管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迁移、入廊。城市中心区域不得规划新建中低压架空线路;已建中低压架空线的,预留入廊线位,逐步迁改到位。管廊内应当按照规定和技术规范,配套建设消防、照明、通风、给排水、标识、安全与警报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确保安全运行。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0.05.2017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