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静公路(静青公路—静海东环线)改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团静公路(静青公路 ~ 静海东环线)改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静公路(静青公路 ~ 静海东环线)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6】4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路线西起现状团静公路与静青公路交口,利用既有团静公路线位向东,跨越争光渠及运东排干渠,下穿津沧高速公路,止于团静公路与静海东环线交口,全长5.82公里。全线设置中桥2座、雨水泵站1座;采用雨、污分流制管道排水,雨水管道全长约13公里,污水管道全长约8公里。同步实施道路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工程。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34.5米,下穿津沧高速公路段路基宽度43.5米。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有专业施工图审查。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具有 一项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图审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4月29 日至 2016年 5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1600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刘承星 | 电 话: | 022-58076065 |
电 话: | 022-59595206 | 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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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郝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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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4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