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度放宽自贸区外资准入

25.07.2016  13:38
  “中国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好。”让“金龙鱼”的生产商、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负责人马金锋感到兴奋的是,作为来自新加坡的公司,他们在中国的业务又可以进一步拓展了。
  中国国务院日前公布,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以及部门规章规定的51项内容,除了对外资的多项变更事项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之外,对于外商投资限制领域以及比例也有所放开。
  已经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的马金锋介绍道,根据国务院的这项决定,未来他们可以在自贸区独资从事粮食收购、批发,独资从事豆油等食用油脂加工,还可以从事盐的批发等等。“过去这些都是不能做的”。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认为,此次国务院的决定体现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主动融入全球化的姿态。
  “这项决定并非是国际双边谈判的结果,而是中国主动开放,无论从优化营商环境还是提升中国在全球化格局中的形象看,都意义深远。”他说。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是中国正在不断推进的工作,旨在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制度创新的高地,在吸引外资方面始终走在前列。
  2013年,28.78平方公里的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横空出世,外企注册由登记改为备案,实行190条负面清单管理;2014年,负面清单“瘦身”为139条;2015年,上海自贸区扩区,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挂牌,中国自贸区总面积扩充到将近480平方公里。四大自贸区共用同一份负面清单,且进一步“瘦身”为122条。
  在各自总体方案和负面清单的管理体制下,中国自贸区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提升。2015年,上海自贸区新设企业数1.8万家,比2014年增长20%,其中外企数量占比也从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20%,天津自贸试验区新设外资企业657家,占天津全市的55%。
  赵晓雷说,上海和其他几个自贸区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就吸引高端要素的国际竞争力方面,与国际上先进的自由贸易区相比尚有不小的差距。
  天津市自由贸易区研究院执行院长刘恩专表示,中国自贸区对外资的开放存在“大门开、小门不开”的情况,很多方面虽然在负面清单之外,但都由于缺乏细则而落地缓慢。
  “新举措表明,国家在自贸区负面清单和总体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一些操作办法,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开放程度。”刘恩专说。
  例如,以前只有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写明,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在上海市内提供服务,而此次国务院的决定则通过调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国投资者、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本省市提供服务”,将原来的方案由上海自贸区扩展到各个自贸区。
  独资设立钢铁生产企业、独资从事盐的批发、允许从事粮食收购等内容也是首次明确提及的、外商可以在中国自贸区内进行的业务。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表示,未来,外资准入将进一步放宽,“自贸区在这个领域的试验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的未来”。
  开放的自贸区对中国经济的带动作用已经初步显现,上海自贸试验区去年创造了上海四分之一的生产总值;天津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所在的经济功能区实现生产总值达全市的11%左右;南沙自贸片区拉动广州外贸增长2.9个百分点;同样拥有自贸片区的福州、厦门拉动福建全省出口增长0.86个百分点。
  “首次有外资进入的行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也为倒逼国内企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供了机遇。”黄茂兴认为,“中国敢于进一步明确放宽一些领域对外资的限制,体现了拥有迎接国际竞争的底气。”
  专家提醒,服务业可能将是此次自贸区放宽外资准入后受冲击较大的领域,而服务业密切影响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在迎接挑战的同时也应充分做好准备。
  “开放的结果应该是双赢。”马金锋认为,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虽然有竞争,但全球化的市场中,协作也非常重要。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一位官员表示,此次国务院决定让许多方案有据可依,但正如决定的若干款项本身所写,一些更为具体的操作细则仍需有关部门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