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司法局与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构建阳光检律关系” 座谈会

23.08.2016  17:35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推动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发展,检察院多次深入东丽区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在充分征求律师意见的基础上,8月18日上午,在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召开构建“阳光检律关系”座谈会。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志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张艳、东丽区司法局副调研员赵春杰、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的各科室负责人、东丽区律师代表共计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祖帅主持。

  会上,律师代表就执业理念、阅卷会见、案件进程、信息化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检察官们对律师们的意见进行了积极的回应,双方的交流既坦诚又热烈。

  座谈会上赵春杰代表司法局,代表律师提了三点意见: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努力把握好新型检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二是建立沟通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律师队伍。

  赵志辉指出,检察官与律师都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彼此之间应建立平等、公开良性的检律关系。今后,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