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学习深刻领悟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陈凤超为全市检察机关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

12.11.2022  21:43
    11月8日上午,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为全市检察机关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   陈凤超指出,党的二十大回顾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全面部署,科学回答新时代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利于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有利于凝聚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有利于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政治责任和使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念、信心,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真正做到“党中央有部署,天津检察见行动”。   陈凤超强调,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结合历次党代会报告学、结合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学、结合国内国际视野学,着力破解学习中的知识局限、岗位局限,着力破除学习中的固有思维、陈旧理念,切实做到学、思、悟、行有机统一。要着眼“七个聚焦”,既深入理解内涵、又准确把握外延,把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学深学透,进一步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融入情感、植入灵魂,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陈凤超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看行动。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研究、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改善民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之为。   陈凤超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以举办政治轮训、专题党课、支部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采取报告宣讲、理论阐释、新闻宣传等途径,引导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学懂弄通、取得实效,做到政治上有高度、理论上有深度、感情上有温度、实践中有热度。要边学习、边思考、边谋划,把学习效果体现到打赢年底各项工作攻坚战的成效上、体现到高标准谋划明年工作的实际行动中,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   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辅导报告,各分院、基层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各单位分会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