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协议超期自动删除
23.02.2017 23:36
本文来源: 发改委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2017年3月1日起,本市将启用新版《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示范文本)。
根据市政府新修订并将于2017年3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将原《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示范文本)更改为《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示范文本),并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3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中介机构或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网签和打印的协议均为新版《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示范文本)。
新版协议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项:
协议超期自动删除。为了防止存量房屋交易中,买卖任何一方恶意违约或不积极履行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今年3月1日以后网上签订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自打印之日起超过180日未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该协议信息将从本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自动删除。这项内容在协议填写说明中进行了明示。
一次性付款,资金监管可选择。根据本市新修订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关于“买受人无需贷款支付房价款的,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接受或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的相关规定,新版协议对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全部房屋价款的,增加了是否接受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选择条款,对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的,甲乙双方同时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作为协议附件。
贷款支付房款,全额纳入资金监管。根据《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中关于“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应当采用全额资金监管方式”的相关规定,新版协议明确“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屋价款,监管房屋价款为全部房屋价款”,并明确了乙方首付款的付款时间、付款账户。同时为了防止乙方故意拖延贷款办理时间,造成甲方损失,新版协议同时规定了乙方办理完毕贷款手续的时间。
180日内交易双方自行约定转移登记时间。新版协议将原规定的“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修改为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时间。但是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时间,在存量房屋网签系统中自动锁定为不超过打印协议之日起180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3.02.2017 23:36
故
事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