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消防部队2015年共救助群众3.3万人
天津消防网讯 2月24日,云南消防总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总结去年发展成效,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对2015年度“好班子”、“好主官”“先进支队”进行表彰。
云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张太原,消防总队总队长田国勇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5年,云南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势头良好,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全年共接处警1.24万起,救助群众3.3万人,抢救财产2.98亿元,云南消防部队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2015年,云南消防总队紧紧围绕事关消防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等领导17次批示指示,张太原副省长4次带队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开展消防检查夜查,胡祖俊副厅长专门深入州市调研消防工作情况,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纷纷听取汇报、现场办公,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消防发展难题。省政府召开了消防工作会议,与57个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逐步将单位消防监管由部门行政向综合治理转变。省人大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专项检查,有效推动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总队召开警组建设现场会,推动85%的派出所成立消防警组,招收、调配专(兼)职消防协警3329人,将消防网格管理纳入社会综治网格平台,有效解决了消防监管力量断层的问题。推动省政府和文物部门下发加强古城镇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制定了“一城一策、一镇一案、一村一计”的建设标准,按照“有队伍、有装备、有水源”的防控模式,推广丽江古城防控经验,有效提高了文物古建抗御火灾的能力。联合住建、发改等部门开展公共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出台建设实施意见,推动90 %的县级城市、92%的建制镇完成规划编制,新建市政消火栓4630个;所有乡镇建立了政府专职队,所有中队补齐了30人执勤力量;70%的社区和有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建立了微型消防站,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夯实。
先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社会福利机构等8个专项整治行动,提请省政府专门开展了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两清两断”硬性举措,集中清理4.3万“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宿人员,清除2254家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场所。集中组织8个省直部门厅级以上领导带队,专项督查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151家重大隐患单位和46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按期完成整改,保持了整治火患的高压态势。专题调研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等典型灾害事故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组建238支2500人地震救援队伍,实现5小时向震中投送1000人专业力量的目标。
会议明确,云南消防部队要进一步抓实火灾防控基础。要全面落实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两个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重点单位自我管理达标活动。持续深化派出所警组建设,规范警组运行机制,优化升级消防协警工作平台系统,扩展警组监管单位数量,开展消防警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竞赛活动,年内所有派出所完成警组建设任务。加快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年内50%的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其它重点单位和80%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
要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文物古建、小场所小作坊等单位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文物古建、传统村落消防建设达标活动,年内,所有文物建筑,40%的古城镇和传统村落完成建设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专项评估工作,切实摸清各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火灾高风险区域,抓好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警示和整治工作,推动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安委办挂牌警示的9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