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省委巡视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切实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用实际行动来诠释和展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在10月17日召开的云南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强调。
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找问题、加压力、增动力,严教育、严管理、严查处,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教育,提高能力素质
“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精神、要求,省纪委都会第一时间安排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云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年7月以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学思践悟”栏目系列文章学习活动,编印了“学思践悟”文集下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将“学思践悟”栏目刊登的文章汇编成口袋书,发放给市级领导和市级部门、企业、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三严三实”中查找出的“不严不实”问题,云南省纪委常委班子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子,在保山市杨善洲林场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接受教育;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集中学习研讨,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查找常委班子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省纪委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查找和剖析委厅机关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
从严教育,实现能力素质新提升。按照干部“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专门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开展业务培训。今年5月4日至5月15日,云南省2015年第一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在云南纪检监察学院举办,全省州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年轻干部、新调录用干部共100人参加培训;10月14日至16日,云南省举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就如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培训。
严管理,强化监督举措
“严管就是厚爱。”基于这样的认识,云南省纪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制度》等系列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措施。
“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时,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保护。”张硕辅在10月15日与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学员进行座谈时强调。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云南省纪委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通过建立完善工作纪律、述廉述责、专项督查等举措,从严从实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同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监督面前没有例外,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2014年7月,云南省纪委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随后,各州市也纷纷响应,并采取相应举措加强对“自己人”的监督,切实解决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问题。德宏州纪委建立纪律审查工作内部管理体系,从机制上防止瞒案不报、以案谋私问题,并及时查处3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强化警示;丽江市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1名市直部门纪委书记进行追责。
在严格监督的同时,还注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今年,新组建了6个省直部门派驻纪检组,制定出台了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把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自身做起,率先开展清理办公用房、清退会员卡活动;规范公务接待、精简会议、压缩文件……一项项举措释放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自我管理的强烈信号。
严查处,清理好门户
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纪工委原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董寿江串通投标,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个旧市纪委监察局驾驶员张瓒2014年中秋节期间公车私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旧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六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李文清因工作需要,向个旧市公安局纪委借阅案件卷宗,因保管不善致使该案件卷宗遗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调离个旧市纪委监察局……
对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撤换调整;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违规违纪的,坚决查处,绝不手软。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4人,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严格实行“一案双查”。2013年3月和8月,建水县供销社两次用公款组织职工旅游,王洪兴作为纪委书记,没有及时提醒、制止,监督不到位,并参与两次公款旅游。2014年2月26日,建水县委免去王洪兴建水县供销社纪委书记职务;2014年4月24日,建水县纪委给予王洪兴党内警告处分。
“自身硬、自身净,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张硕辅强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和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义无反顾地把责任承担起来,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和8小时之外的监督;要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抓好思想政治、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建设,当好党的忠诚卫士。(记者:黄波 通讯员: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