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多领域协同立法 涉及教育、农业等多个领域

22.09.2017  20:15

近日,第四次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津召开。作为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引领和保障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三省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教育、农业、人才、养老等领域的京津冀协同立法项目建议。

质量和标准是引领京津冀统一市场的重要支撑和战略支点。《报告》建议,在三省市合作框架下,协同研究起草“区域标准化促进条例”,推进区域标准协同的进程,减少京津冀区域内的市场壁垒,推进形成统一市场。

经济、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前提。京津冀水土相连,共享一片蓝天,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是京津冀地区人们的共同愿望。《报告》建议,协同研究起草“能源规划条例”,以能源规划立法推动低碳发展。

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急需解决的现实和关键问题。《报告》建议,通过协同立法对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确定目标、提供保障,优化区域教育布局,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教育公平程度和整体水平。

当前,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不平衡、融资难融资贵、科技研发能力偏弱等问题仍然存在。《报告》建议,需要通过协同立法来加以引领和保障三省市现代农业协同发展。

在区域协同发展过程中,人才的流动、分配乃至合理利用是实现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重要因素。《报告》建议,协同研究起草“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推进京津冀人才市场一体化。

加强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协同,有利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促进津冀两省市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便利化和均衡化。《报告》建议,通过协同立法来打破养老服务政策壁垒,创新区域养老服务协同机制。

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建设、运营是实现京津两市深化各领域对接合作,放大同城效应,优化两市发展结构的重要契机。《报告》建议,协同研究起草“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条例”,将园区建设、运营等纳入法制化规范管理的轨道。

报告》也对协同修订三省市旅游条例、协同修订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等提出了建议。(记者于强 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