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京津冀旅游投资环境的协同管理
目前,京津冀区域合作进程在不断加速,一方面是相关部门加强规划协调并加快进度,另一方面是微观经济主体开始主动谋求新定位,寻求项目和业务对接的创新点。就京津冀的旅游业发展来说,旅游投资环境的变化,充满了机遇和挑战。
从项目投资的角度看,投资环境就是投资经营者所面对的客观条件,与投资地点客观条件的好坏直接相关。广义上来讲,投资环境包括三个范畴:首先是宏观的或国家层面的因素;其次是政府机构和制度层面的因素;最后是基础设施层面的因素。微观而言,旅游企业投资具有供给效应,其投资方向的选择将决定投资形成的供给能力的性质和特点,最终决定旅游企业产品结构的形成和变化。为实现预期的投资目标,分析旅游投资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旅游投资是旅游业资本存量扩展的起点。因此,对旅游投资行为的管理,通过引导旅游投资的经济效益、文化品位和环境保护效能,使旅游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旅游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水平,从而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应建立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上,实现旅游经济由以数量和速度为主的特征向适度速度,精品质量和协调发展的转变。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涉及产业发展的经济、文化和环境以及旅游经济内部各个环节,因此分析旅游投资环境,应该包括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旅游业的发展、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内容。
自1993年以来,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京津冀内部的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居民消费水平分层化趋势很明显。资源环境的好坏对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是吸引游客的外在必要条件,也是体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相关生态资源的保护。总体而言,京津冀的旅游投资环境在总体向好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内部结构差异和项目风险。因此,政府和企业都需要定位清晰,履行好自身的职责,这是京津冀旅游投资环境协同发展关键所在。就政府在京津冀旅游投资环境协同中的作用看,应该抓住如下几个要点:
第一,改革与完善制订政策和规划的决策体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完善政策和规划制订的决策机制,是提高政策和规划制订过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根本途径。京津冀协同的新一轮发展思路中,能不能跳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看问题和做决策,主要在于是否能继续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放权让利于市场微观主体,同时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体制,这是制订政策和规划过程更加科学化和有效性的制度保证。
第二,在涉及京津冀旅游发展环境协同的政策和规划制订过程中,应保证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第三,由于旅游投资环境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应重视相关政策和规划的配套性与连续性,重视制订政策和规划的前提和约束条件。任何的政策和规划方案都需要一定的条件,也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政策和规划的配套性要求做到利益表达的多样,政策和规划服务群体的多样,以及兼顾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政策和规划的连续性是指其影响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而且一项政策和规划有自己的生命周期。确定政策和规划的生命周期有时是很难的,但起码应以不阻碍社会发展为标准。所以,京津冀的旅游发展,也需要有历史的前瞻性和历史的继承性的完整统一,既不无所作为,也不能盲目冒进,人为地缩短历史进程,避免欲速则不达的躁动和失误。
第四、在京津冀旅游投资环境的规划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加快创造让不同社会群体广泛参与政策和规划制订的条件。在制订政策和规划的信息系统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全面真实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并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为政策和规划制订提供可靠依据。同时,由于政策和规划的实施,关系到不同社会层面群体的切身利益,他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广泛地参与政策和规划的制订过程。所以,政府应该重视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开展政策和规划动员,这样不仅有利于扩大政策和规划制订的信息来源,也有助于政府意志得以落实,有助于激发公众执行政策和规划的积极性。通过广泛建立和深化民主调查制度、创造信息公开和媒体介入的更多机会,以减少决策偏差,不断提升决策质量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就京津冀旅游投资环境协同的微观角度看,企业是旅游投资的主体。在广泛吸引社会投资落地京津冀的同时,应该注意把握如下几点:
第一,对国有投资主体的改革需要加大力度,破解制度性难题,改善投资效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资产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普遍要变成混合型经营企业。因此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实践中,国有企业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应当在制度层面的改革基础上,设计发展战略。这样也为国有企业在新背景下进行投资项目的决策和管理,减少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盲目性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全面提高投资效益,指明了顶层设计的方向。
第二,京津冀协同发展固然会产生新的发展机会,但企业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如何利用自身的资金积累,不断通过投资新项目,扩大产能、提升技术水平、获得新的资产经营渠道以及拓展新业务领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企业需要创新业务模式,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无论从提高旅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还是减少旅游投资风险的角度,客观上都需要对投资项目做深入的可行性分析,尤其应该格外考虑的问题包括:资金用途是否合理,能否产生足够的收益来偿还本金和利息;资金的投资期限和偿还期限是否配合。选择评估投资风险的指标除了长期负债比率、利息保障倍数外,还应该明确旅游投资风险的核心问题是旅游投资能不能为股东带来合理的回报。旅游投资决策前要对市场需求情况和投资的产业或产品的情况和发展趋势做深入调查和了解,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如果通过旅游投资活动挖掘投资新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能够成为市场的领先者,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新产品与其他产品的性能差异,降低和其他产品的可替代性,从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顾客对企业产品的忠诚度,这样就可以加快实现既定的旅游发展战略,无疑可以减少旅游投资风险。
总之,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不断深入和细化,在完善体制机制和顶层设计的过程中,其内部的差异化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应该有机结合,不能盲目借鉴制造业的产业转移规律进行所谓的项目对接。因为旅游项目投资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有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的思路和定位上,既不能竭泽而渔地开发旅游资源,又不能不加快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既需要通过广泛吸纳社会投资实现多元化的投资结构,也需要优化公共投资并创新融资方式,探索区域协同背景下的金融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融合与互补,在优化旅游投资环境中的软硬件设施和条件的过程中,始终把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利益放在核心位置上,这样才有利于京津冀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