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天津市民营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30.11.2015  07:41

各区县民营办: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兹定于11月29日-12月12日分别举办两期天津市民营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第一期, 11月29日(星期日)-12月5日(星期六);第二期,12月6日(星期日)-12月12日(星期六)。培训对象主要为纳入本市百户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行动计划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吸纳部分培训需求意愿强烈的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简称“中国企联”)颁发“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培训班由“中国企联”在津唯一授权机构-天津市企业教育协会承办,培训地点为南开区华城宾馆四楼;有关费用,由市财政及承训单位联合承担6800元,个人缴纳3000元。请各区县按各期次分配的指标数,分别推荐人员参训。并于11月23日17时前,将参训名单报市民营办。市民营办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做适当调整。

附件:1.天津市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2015年度工作方案

2.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区县指标分配表

3.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报名表

 

 

 

市民营办

                      2015年11月17日

(联系人:尹文申;电话/传真:24219905;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天津市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
2015年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津党发〔2013〕27号)有关要求,努力打造一批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加强我市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组织好今年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培训时间及培训规模

2015年11月29日-12月6日分两期进行。第一期,11月29日-12月5日;第二期,12月6日-12月12日;每期约40人左右,共计培训80人。

二、培训对象及资格认定

培训对象由市工商联和各区县民营办推荐,主要为纳入本市百户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行动计划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吸纳部分培训需求意愿强烈的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束后,经全国统一考核合格者,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颁发“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

三、承训机构

经政府采购确定由天津市企业教育协会承训。该协会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在天津市唯一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机构。

四、培训地点

南开区华城宾馆(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3号)

五、经费标准

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组织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及认证考试和测评费标准为9800元/人。根据政府采购结果,市财政补助标准为3500元/人,由承训机构承担(减免)3300元/人,参训个人承担3000元。培训80人由市财政共需补助28万元。补助经费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培训内容及师资

培训采用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专用教材,授课由全国具有多年实战教学经验的资深教授和职业经理人培训专家担任主讲,结合国际化及本土化的教学方式讲授。

七、任务要求

1.由天津市企业教育协会制定具体培训日程安排,经市民营办审定后组织实施。

2.参训人员由区县民营办按分配指标推荐,共计60人;市工商联推荐20人,总计80人。

3.培训期间,由市民营办安排人员全程参与,并协助组织。

 

附件2

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
区县指标分配表

 

          指标数

区县

第一期(名)

第二期(名)

滨海新区

4

2

和平区

1

1

河东区

1

1

河西区

2

1

南开区

2

1

河北区

1

1

红桥区

2

1

东丽区

4

1

西青区

3

1

津南区

2

2

北辰区

3

2

宝坻区

3

1

武清区

3

2

宁河区

2

1

静海区

4

1

蓟县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