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市场形成长效机制

18.06.2015  12:39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旅游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汪洋副总理、郭声琨国务委员、王勇国务委员就全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我代表国家旅游局讲三点意见。

      一、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国务院赋予我们三部门的共同职责

      长期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失范已成千夫所指。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人民群众对这种治理乏力、正气不彰的状况极为不满。为此,国家旅游局在今年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提出,未来三年我国旅游业发展要实施“515战略”,即紧紧围绕“文明、有序、安全、便利、富民强国”5大目标,推出“旅游10大行动”,实施“52项举措”,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旅游业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针对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旅游局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把整治“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作为今年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的重点,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一是突出整治重点。通过整治“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行为,重点解决社会和游客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问题。二是部门分工负责。《通知》明确,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工商部门重点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三是上下联动治理。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工商总局建立季度工作会商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各地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也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共同责任,依法依规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力度。

      二、整治不合理低价,是遏制旅游市场乱象的“牛鼻子”

      不合理低价是旅游市场乱象的“百病之源”。近期,昆明等地接连出现的“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其根源都是不合理低价。一起导游辱骂游客事件,立即引起社会关注,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连续跟进与不断发声。这一方面说明旅游已经成为大众消费需求和刚性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旅游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广大消费者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着强烈愿望,充满热切期待。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需要从整治不合理低价入手,牵住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牛鼻子”。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整治不合理低价,需要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形成合力。一是按照《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的行为。二是及时受理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举报,及时梳理分析、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乱象,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三是《通知》规定,各地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每季度通报一次联合执法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国家旅游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企业的处罚结果。

      三、加强综合整治,是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不是偶然的,暴露出旅游市场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暴露出市场运行管理的失衡与缺位,暴露出经营企业商业模式的误区与陈旧,暴露出从业者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与“在害己的同时又害人”,暴露出消费市场的成熟需要引导与培育。这提示我们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方面必须强化全国一盘棋观念,实施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同治理,法律应用、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另一方面要通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快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强化综合执法,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国家旅游局将制定出台《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布“旅游失信行为记录”,依法公布违法违规信息,并与公安、工商、交通、税务、物价、金融等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有关部门将公布的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诚信(征信)系统记录,使旅游失信行为者付出巨大代价。三是各地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将联合组织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督促整改、总结交流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地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的目标。

      同志们,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期望、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各级旅游部门要更加积极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狠抓典型案件处理、狠抓旅游市场秩序混乱苗头、狠抓经常性监管,共享信息共同研究共同行动,形成联合联动工作机制。我们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从社会反映最强烈、游客投诉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盯住一个一个具体典型案例,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起,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大胜,依法规范旅游市场,让旅游更安全、更便利、更文明、更舒心,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做出新贡献!